济南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现状
我国部分地区农村公益墓地规划起步较早。例如,广东省于1999年发布并实施了《广东省公墓建设总体规划(1999年至2010年)》,明确在山区农村地区建设公益墓地。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许多省、市、县加快了公益墓地专项规划的发展,或将农村公益墓地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例如,《泰安公益墓地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12035年)提出建立“区一乡一村”三级公益墓地配置体系,明确各街镇农村公益墓地布局要求;四川省崇州市白头区、西充县槐树区编制的乡镇级土地空间总体规划,不仅提出了农村公益墓地的规划布局,还明确了土地利用规模和每亩墓地数量;《荆州沙市公益墓地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12035年)》除规划布局外,各墓地的区位、建设类型、用地规模、墓穴数量、服务对象等要求也以控制导则的形式明确。
在实施层面上,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覆盖率存在地区差异。例如,江苏省实现了农村公益性骨灰(埋葬)设施的全覆盖。下一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升级薄弱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埋葬)设施;湖南省覆盖率仅为20%,吉林省覆盖率不足30%。农村公益墓地覆盖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配套资金严重短缺;资金问题给了“小产权墓”衍生机会,占据了农村公益墓地的空间。但部分农村公益性墓地利用率不理想,部分地方入墓率仅为2.7%,主要是因为离村庄较远,附属设施落后或缺乏管理。
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基本要求
1、传统文化特征
与城镇相比,农村殡葬习俗深受传统观念和小农意识形态的影响。因此,农村公益墓地面向的群体更注重传统的丧葬民俗。大多数村民选择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自己的坟墓。一方面,他们自己的土地很容易去坟墓祭祀。另一方面,他们认为传统墓地的位置不考虑风水因素,不能满足村民对墓地风水模式的要求。因此,为了实施农村公益墓地建设,解决农村墓地分散分布的问题,我们需要关注村民的意愿,调查村民的殡葬需求。在农村公益墓地的选址过程中,我们应该有选择地考虑当地的实际殡葬习俗、文化素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建设过程中引导、控制和协调,以满足村民的心理期望。
2、严格的土地管制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2018年)第十条和《四川省墓地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条的规定,墓地建设应在荒山和疙瘩地上进行,严禁在耕地、林地、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墓地。因此,在农村地区,公益墓地的选址空间只剩下未使用的荒地。然而,随着农村振兴建设的推进,现阶段未使用的空间非常有限和分散。在这种严格的土地控制背景下,乡镇政府不仅要准确理解殡葬改革的意图和愿望,严格执行国家殡葬控制政策,还要考虑如何对适宜的建设用地进行精细定量的评价,在空间有限的基础上发挥最大的土地价值。
3、农村景观保护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自然资源丰富,包括山区、水系、农田等因素。这些资源的保护对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农村振兴的推进,农村旅游业蓬勃发展。研究对象双石村旅游基础现状良好,三一国际共享农场在村内发挥着重要作用。夏尔别院、翠微田园、德平农舍等项目仍在培育和孵化中。目前,由于双石村没有规划殡葬用地,村民们利用自己的土地建造坟墓,导致景区内外不同形式的散墓,破坏了景区的整体质量。此外,考虑到农村地形起伏大、房屋稀疏、视野开阔等特点,山区殡葬设施的建设将对农村景观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在选择农村公益墓地时,应优先选择景观功能要求较低的土地,以减少对现有土地的影响,确保景区美观和质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