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属地管理,各省(区、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在地方管理方式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模式。第一,政府定价。殡葬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如北京、安徽、河南、湖南、云南、陕西等地对火化费、尸体收集费、尸体消毒费、收敛费、保管费、整容费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二是政府指导价。对非基本服务但有一定市场准入限制的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比如上述地方,告别厅的调拨费、骨灰处置费、骨灰存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三是市场调节价。对完全放开市场的殡葬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大部分地方对丧亲者要求自行选择的一般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包括遗体保存、整容、更衣等。在广东省,殡葬服务的基本服务包括遗体运送、遗体分拣、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存放及其他规定服务。全省统一制定遗体运送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存放费最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在省标准内核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物价局备案。特殊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相关收费由殡葬服务单位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物价部门核定项目。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并报当地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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