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清朝帝后丧葬
清朝源自于女真,女真族实行火葬,但是进入中原后,大多皇帝便开始沿用明朝皇家礼仪实行土葬。但是最终的结果是清朝十二帝,土葬的帝王陵寝大多都被盗掘,而火化后安葬的四代帝王陵墓,因为是火化后安葬,却得以保存完好。
清初各种典章制度未备,太祖、太宗二帝的丧葬之仪亦很简略。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正月初七日,清世祖驾崩,礼官因明朝列帝丧仪并结合满州旧制,制定出清朝皇帝的丧仪。
其制,嗣皇帝(圣祖)、亲王、百官、公主、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男子摘掉帽上红缨、截去辫发,女子去掉粉装首饰,剪发。大敛以后,梓宫设于乾清宫,设几筵,每日早、午、晚三次上食祭奠,皇帝亲行礼。
三日内缟素朝夕哭临,王公大臣至宗室公夫人以上在几筵前,副都统以上在乾清门外,汉文官在景运门外,武官在隆宗门外,以次排班随哭。第四日起,王公百官在官衙斋宿二十七日,以后每日哭临一次,军民二十七日除丧服。音乐、嫁娶,官员之家停百日,军民停一月。禁屠宰四十九日,京城自大丧之日为始,各寺、观皆鸣钟三万杵。
百日内票本俱蓝笔批签,移文用蓝印。外省地方官服丧二十七日,军民男女服丧十三日。清朝沿袭前代以日易月的服丧之制,凡遇帝后大丧,嗣皇帝和王公百官服斩衰之服二十七日而除,皇帝在宫中仍须素服三年,以循古礼三年丧之制。
三年丧满,在太庙行袷祭礼,其仪同岁暮袷祭。康熙以后,清朝诸帝后丧葬之仪皆仿世祖例行之,惟有二点突出变化:一是皇太后、皇帝及部分皇后之梓宫赴陵大葬,皆由在位皇帝亲送至陵园,一应典礼遂由皇帝主祭。二是清初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帝后多遵从满州旧制火葬,即将遗体连同梓宫、随葬宝物一起焚化,然后以盛贮骨灰之坛(宝宫),葬入陵中,惟死于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五十六年(公元1717 年)的太宗孝庄文皇后、世祖考惠章皇后例外。
康熙朝开始,清朝帝后葬俗文化,不再火化遗体,而是实行棺木葬,即直接将梓宫葬入陵中。而唯有末代皇帝溥仪死后是火葬。溥仪一生经历多折,在他晚年时期已经被改造成新中国的人民,按照当时提倡的殡葬政策,都是要火葬的。因此溥仪死后,在八宝山火葬,骨灰也存放在八宝山。直到1995年,他的骨灰被他的遗孀李淑闲移葬到河北易县的华龙皇家陵园,这里,距离光绪皇帝崇陵的风水墙很近,也算是回到了先人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