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人去世了,而死者是德高望重,福寿双全者,家族兴旺;年纪在八九十岁,这样的死者葬礼可谓喜丧。儿孙们就不会那么悲伤。会停灵三至五日大摆宴席,招待亲朋好友。
老北京人谓“喜丧”是“福寿全归”(“全”字应作“圆满”解)。即全福,全寿、全终。此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一)全福。生前自家门内确系“螽斯衍庆”,人丁兴旺,形成一大家族。本身是大家族的家长,甚至已被尊为祖者
(二)全寿。亡人满八九十岁,甚至突破百岁大关,最低也须超过“古稀”(七十岁)之年。年纪越大、越老,越符合“喜丧”的条件。故其全称为“老喜丧”。
(三)全终。亦称“善终”,意为圆圆满满地结束了一生。民间以为,死者生前积德行善,广做功德,临终则不受病痛的折磨,甚至“无疾而终”,自然老死。此即被视为“喜丧”的根本条件。如果只具备上述第一、二两项条件,但不是正常死亡的,如意外的天灾人祸致死,则不能算作“老喜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