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墓地的管理费和年限有什么规定?
济南墓地的使用年限是陵园建设时征地的时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例如:某公墓征地时限是70年,满70年后类似我们住的房子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这部分费用是陵园承担),如此循环。《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理费每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前20年的管理费含在第一次的购墓款中,满20年后交纳的管理费=墓价*5%(国家规定不超过10%,大部分墓地规定5%到10%)。
中国民政部:墓地使用期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
中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这种提法存在误区。
据介绍,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这是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限制性缴费周期。购墓者在签订墓地使用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护墓费的缴纳周期、价格以及各自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置。
济南目前已经在收取护墓费的公墓有玉函山安息园和玉顶山公墓,这两处墓地建造时间在1989年,迄今为止已经30年,每年会对到期使用者家属电话通知续费事宜,广大群众也可以主动联系园区进行护墓费的缴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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