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丧葬法》修改引争论 重新定义亲属范围
来源:环球网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刘媛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金惠真】韩国社会“孤独死”案例近年来逐渐增加。在这些孤老终死的人群中,大多数是无人认领尸体的“无缘故死者”。但也有一些是明明有人愿意领取,却不被法律允许。目前,韩国各界呼吁应尽快修订《丧葬法》相关条款,重新定义亲属的范围,让更多人有权认领死者遗体、办理后事。
韩国《世界日报》13日报道称,据韩国保健福祉部统计,2014年死后无人认领的尸体数为1379,2018年这个数字竟增至2447。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无缘故死者”的遗体都无人愿意认领,一些死者即使没有法律规定的认领人,但他们生前的同居配偶、同性配偶、好友、邻居等人其实愿意认领遗体并为他们操办葬礼。但现行《丧葬法》相关条款规定,有权认领死者遗体的人群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以外的直系亲属、父母以外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生前负责治疗和保护死者的行政机关及治疗/保护机构、实际照看死者遗体或遗骨的人。
虽然条款并未明确死者生前好友、邻居是否可以认领遗体,但很多办理相关业务的公务员害怕担责,所以都不愿将遗体移交给愿意认领遗体的死者好友或邻居。《世界日报》称,实际上,死者生前可以通过立遗嘱、信托等法律形式指定好友为其操办葬礼,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操作比较复杂,可行性较低。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日前表示,目前正研究如何证明死者与好友之间的生前关系,并计划在今年内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指南。
韩联社13日报道称,韩国社会不少非婚同居、处于事实婚姻关系的人群以及同性结婚群体都无法为配偶办理后事。85岁的李某,不久前刚失去了共同生活39年的结发妻子。但由于他们一直未登记结婚,李某无法认领妻子遗体并为其操办后事,只能眼睁睁看着妻子以“无缘故死者”身份送至公益公墓机构,这让李某非常难过。64岁的女同性恋者尹某,最近失去了同性爱人,但她也无法以家属身份为相爱一生的恋人操办葬礼。而随着非婚主义在韩国社会流行,不少单身族也开始担心自己的后事无人操办。
为了改变目前的状况,韩国各界专家纷纷呼吁修改《丧葬法》。家庭结构权利研究所研究员金贤庆表示,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性,家庭结构也随之改变,现行《丧葬法》却未能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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